2007年8月15日星期三

有身无份~~

毕业了,换地儿了,转档案了,迁户口了……突然民警同志告诉俺俺身份证号跟人重号了…………

如晴天霹雳一般,然而户籍组民警面不改色,告诉我这么一个伟大的真理:“反正一个号不能两个人用,不是你改,就是她改……”

俺的号不归俺了,归从来谬离开过本地的有本地户口和身份证的孩子???

绝望之下,俺问到那些使用身份证办过的种种手续应该如何,民警同志云淡风轻:“全部都得改,我们给你开证明,你自己去全部改掉”…………那神情,似乎我还得向他们无偿开证明说感谢?

我那遍及天涯海角的各个户头和证书……护照,签证……OMG……

第二次来到派出所的时候,俺已经把各报纸电话和上访途径牢牢记在纸上……俺仔细的听着民警同志电话从俺出生的派出所打到俺第一次搬家的派出所打到第二次搬家的派出所打到第三次搬家的派出所打到跟俺重号的人搬家的派出所……忽然之间事情就解决了,对方的号码被改掉……I don’t know why……毫无线索……反正俺绝对没有透露俺准备上访或者通知记者的意思? y? y? y?

突然之间,俺的号码又属于俺了?俺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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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惊一诈之后,俺开始寻找相关案例……突然发现中国至少有百万身份证重号存在——百万……就算中国有20亿人,这重码率也到了1/2000,苍天啊,这还不算一个人有俩号的或者别的什么错误……这样的故事是如此不稀罕以致于好些地方还出台了专门的处理原则文件:虾米有案底的不改,先办二代证的不改,家住得远的不改……等等等等…………只是从来没有关于追究责任的报道…………ms每个被迫改号的当事人都无奈的接受了现实,为完全不是自己犯下的错误大把买单……并且为公安机关提供的种种更改身份证号便利感到满意??

不幸的是,这看起来是可信的……我们总是在用税后收入为税款开销的失误擦着屁屁,且欣喜于公仆们在这些事件中为当事人提供的便利和态度的和蔼……这让我想起那个笑话中掉进下水道被救起然后送锦旗的老太太……什么时候俺们开始想井盖丢失到底是谁的责任涅??

ps.俺的第一个身份证签发日期是2月31日。

1 条评论:

  1. 呵呵,发发牢骚就算了~~~也还算顺利了

    你还真相信那些宣传的口号啊?社会就是这样,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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